| 从2007年3月1日起,在中国大陆境内(香港特别行政区,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除外),通过梅赛德斯-奔驰授权经销商销售的梅赛德斯-奔驰品牌的新轿车将享受从保修日期开始为期2年的道路救援服务。
当梅赛德斯-奔驰车主(或驾驶员)及车上乘客(合法限座人数)遇到因机械或电子原因,驾驶员失误,或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车辆故障或不能继续安全行驶时,他们可享有在中国大陆境内任何地方的救援服务,只要在救援车辆能够到达的地方(道路以外行驶的车辆不在享有保障范围之内)。 |
 |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,有关项目的详细条款及保障范围,请参见梅赛德斯-奔驰道路救援用户指南(及其不时之修订版本)。梅赛德斯-奔驰(中国)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奔驰-戴姆勒‧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保留对此项目的最终解释权。 |
|
| | |